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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火非车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展业指引

时间:2023/8/21 13:59:31 | 来源:公众号:财险互动
诉责险,已经火了好几年了,保费规模妥妥10亿+,你应该已经听说过,但你未必搞得很明白,今天就来科普一下诉责险。诉责险的应用领域很广,比如借贷欠款类、房产类、婚姻家庭继承类、公司纠纷类、建筑工程类、侵权赔偿类、商业合同类等等。由于应用领域广,所以诉责险的市场潜力…

诉责险,已经火了好几年了,保费规模妥妥10亿+,你应该已经听说过,但你未必搞得很明白,今天就来科普一下诉责险。


责险的应用领域很广,比如借贷欠款类、房产类、婚姻家庭继承类、公司纠纷类、建筑工程类、侵权赔偿类、商业合同类等等。


由于应用领域广,所以诉责险的市场潜力很大,目标客户也很多,比较常见的目标客户包括:融资租赁公司、信托证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保理公司、商业地产公司、建筑公司、法院、律师事务所、民事诉讼当事人等。

一、什么是诉讼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一般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一般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申请财产保全的同时,法院会要求当事人(一般为原告)提供同等价值的财产做担保。


二、什么是诉讼保全责任险?


为了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同时可以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1、保险对象 :因民事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一般为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原告。


2、保险标的 :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利害系人因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3、投保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本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4、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因民事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


5、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经济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没有予以赔偿的,保险人按照本保单和保险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6、承保条件:保险金额一般根据保全金额确定,费率一般在0.3%-0.8%,可根据个案具体风险情况进行费率的调整。


7、保险期限:根据诉讼类型以及风险评估情况确定,一般为一到两年。


三、诉责险与担保有什么不同?


相比其他的诉讼保全担保方式,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具有偿付能力强、手续简单、信誉度高、成本实惠等优势。


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在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后,只需支付很少的保险费用就可由保险公司承担诉讼保全担保,并实现三方共赢。


对于保全申请人而言,可以破解执行难、法律白条的情况,同时减免因败诉或执行过程中的保全错误、担保责任的赔偿;对于被保全人而言,保全错误造成损失,可得到便捷合理的补偿。


此外,司法机关也可以通过该产品代替保全担保,提高效率,减少风险。




四、承保政策


1、鼓励承保:证据充分、法律关系简单、法律依据充分,以银行账户、房地产、机动车、生产设备等为保全标的的业务;


2、谨慎承保:被保险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信用较差的业务。证据不够充分,法律关系复杂的业务;


3、禁止承保:保全标的物非被申请人所有;保全标的物是不承担责任的被申请人所有;保全标的物权属无法确认;以超过“诉请标的额”进行保全;上市公司流通股、其他金融类有价证券;法律禁止或限制物品;不宜长期保存物品、易腐烂变质物品、季节性商品、鲜活物品;潜在法律风险大的标的物;以扣押方式进行保全。




五、承保注意事项


1、案件类型


借贷纠纷。该类型案件较为简单,属鼓励承保范畴。需审核的证据包括申请人的银行转账凭证、借款合同等,据此判断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以及本金、利息或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需要注意是否是虚假诉讼。


欠款纠纷,如拖欠货款、工程款。也属可做的案件类型。主要审核欠款的原因是否成立(工程承包合同、银行流水)、申请人自身是否有过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验收报告/备案表))以及欠款的数额(工程决算书/承包合同与银行流水差额)是否能为证据有效证明。


合同违约纠纷。此类案件案由为被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延期交付产品。此类纠纷应谨慎审核。承保的前提是法律关系清晰,且原告方(申请人) 自身在履行义务过程中应无较为明显的过错(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按期发货证明),且违约数额能够为证据有效证明。


侵权案件。此类案件往往法律关系复杂,不建议承保。


2、保全方式


查封。查封对象可以是不动产如房屋等,也可以是动产如车辆等。民商事案件中的查封通常指的是查封财产的档案,使其无法发生物权变动登记,但不影响使用、出租。当出现保全错误的情况时,若被申请人不能证明其因保全措施受有其他损失,法院一般倾向于否认存在应当赔偿的损失,或仅酌情赔偿少量金额(待售商品房除外)。


冻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该财产保全措施。若出现保全错误的情况,一般应按照银行同期存贷款利率差赔偿被保全人损失。


扣押。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务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采用扣押方式保全后,被申请人丧失了对相关财产的使用权,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金额较高。采用扣押方式进行保全的业务属禁止承保业务。


3、保全标的物


银行存款。保全错误造成侵权时,申请人一般应按照银行同期存贷款利率差赔偿被保全 人损失,损失金额与保全期限之间有明确的对应关系,风险可控。大额诉讼风险较高。


房产等不动产。保全正在使用的不动产风险不大。但对于权属易发生改变的不动产应相当注意一是被保全标的已与第三方签订买卖合同的,二是被申请人为房地产开发商,被保全标的为待售商品房的。此类标的若败诉有发生大额赔付的可能,如若必须承包,需原告提供声明:原告同意被告对标的财产的出售,但需将收入所得划归至法院指定监管账户。


机器设备等动产。损失为查扣期间内的设备损耗与人工成本。


股票等投资权益。对于这种情形的赔偿计算司法实践做法并不统一,部分法院认为应以保全期间的平均价来计算损失,也有法院认为应以该支股票资金账户被冻结期间内出现的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价来计算损失。对于以上市公司流通股、其他金融类有价证券为保全标的物的业务,属禁止承保范畴。


六、投保资料


1、起诉状/仲裁申请书一份;

2、诉讼保全申请书一份;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证明原被告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6、证明被告违约或侵权事实的证据;

7、证明申请人诉讼请求及诉讼保全金额计算依据的证据;

8、财产保全标的物明细清单;

9、证明保全标的产权归属的证据。


七、业务拓展渠道


1、人民法院:国家审判机关,参与所有起诉类案件的审理过程、决定保全申请担保主体,以及保全申请裁定是否通过。


2、仲裁机构: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案源也非常丰富。


3、律师协会:律师自律性组织,所有律师都必须加入律师协会,各知名律所律师往往是律协理事会成员。


4、律师事务所:跟法院关系良好,省内排名较高的律所、知名律师或律师团队,可以协助联系法院,且是案件的直接受理人。


5、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小额放贷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民商事纠纷案件较多。


6、经纪渠道:经纪公司掌握着一些大客户以及政府部门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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