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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登山离奇死亡,其妻与银行对薄公堂,一句话让银行瞬间黯然......

时间:2017/2/13 15:07:59 | 来源:保尔
上山求转运,竟意外坠崖身亡丁先生原先是一家生产地砖厂的老板,凭着多年的打拼和自己的吃苦耐劳,厂子的规模越来越大,年产值都在千万以上,在当地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并也购买了别墅,豪车小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的,由于经营和管理不善,厂子的生意近年来越来越萧条,为维持厂…

上山求转运,竟意外坠崖身亡

丁先生原先是一家生产地砖厂的老板,凭着多年的打拼和自己的吃苦耐劳,厂子的规模越来越大,年产值都在千万以上,在当地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并也购买了别墅,豪车小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的,由于经营和管理不善,厂子的生意近年来越来越萧条,为维持厂子的正常运转,胡某四处贷款,但还是没见成效,厂子基本上处于破产和被兼并的境地。


郁闷的丁先生决定上山求老和尚看看转转运,由于3天都没回家也联系不上,丁先生的妻子李女士就报了案,几天后当地公安部门在半山腰的草丛中发现了丁先生的尸体,令人不解的是丁先生坠崖的地方路很好,也没有什么俊俏的地方不知道什么原因能够坠崖,经过2个月的调查,公安部门给出结论:排除了他杀和自杀的可能,坠崖原因就是踩到了沾有露水的草导致滑落山崖,纯属意外。


3家银行共欠贷款1300万未还清

事情经媒体报道后,由于丁先生在当地的影响,消息马上在当地传播开来,当地丁先生贷款的银行当然也得知了这个消息,纷纷登门催要索要欠款,其妻李女士在伤心悲痛的同时还要应付上门讨债的债主们,经估算,丁先生生前欠3家银行的1300万贷款尚未还清,3家银行生怕自己的利益受损,联名申请法院冻结丁先生名下所有的财产,法院表示予以支持。


经有关财务部门的计算后,地砖厂估价310万,账户余额(包括丁先生的个人账户),280万,私人别墅两处共计220万,两辆豪车估算170万,总计980万资产全部被法院冻结,另外的320万元欠款已无力偿还。考虑到李女士孤儿寡母的处境,同意他们暂时可以居住在其中一处别墅内6个月的时间。冻结的980万资产拍卖后按贷款比例还给各家银行。


意外发现550万,对簿公堂,银行败诉

3个月后,一家给丁先生贷过款的银行意外发现其妻李女士的账户上一个月前突然多了一笔550万的款项,马上想和李女士联系,由于李女士怕原来的债主骚扰,早已更换了电话号码,带着孩子回老家静养去了,所以根本就联系不上李女士,3家银行于是又是一纸诉状把李女士告上了法庭‘。


2个月后法庭公开审理此案,庭审中,李女士告诉法庭那550万全部来自于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并有保险公司的人出具保险合同书,3家银行的代理律师瞬间都被惊呆了,法院经查证后认定3家银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因很简单,因为那550万来自保险公司的赔付款。


原来丁先生生前很有忧患意识,早在3年前就给全家购买了高额的保险,他自己就购买了意外,大病和养老保险,当丁先生意外坠崖后,其妻李女士拿着保险合同和公安部门的证明信找到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随即派人展开了调查,经过一个月的查证后,确认丁先生的死亡原因是意外导致,按合同规定的保额赔付了550万的意外保险金。

保险避税、避债、财富传承有国家法律做靠山

有法可依: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抚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


【点评】因此,人寿保险是不受债权债务干扰的金融工具,能为您在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之间建立起一道防火墙。


有法可依: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保险法》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分配。


【点评】如果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则保险金不作为遗产分配,并可规避遗产税。


有法可依: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点评】保险被誉为全球公认的财富保全最佳方案!


有法可依:保险是免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点评】保险是合理避税的工具。


有法可依:寿险公司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且转让时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点评】寿险公司不得解散,买保险,您还有什么不放心?


风险无情,保险有情

我们是人不是神,所以没有人可预知突如其来的风险,但我们确实感受到风险的存在。对大多数人来说,生活中遇到危险是难免的,但在风险中遭受的打击和恢复的能力却大不相同。在风险面前,有人惶恐、有人慌张、有人逃避,而有人却在精心的安排。为了避免它给我们和家庭造成的伤害,提前转移风险、降低伤害程度、减少经济损失,都是聪明的现代人应该学会的应对策略,保险是最有效的转移风险并给予经济补偿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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