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财险两家营销服务部编制虚假材料吃保监会罚单
时间:2016/9/8 17:12:00 | 来源:本站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8日讯 近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古县营销服务部、蒲县营销服务部分别收到保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据了解,国寿财险这两家营销服务部均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编制虚假材料的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寿财险古县营销服务部存在…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8日讯 近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古县营销服务部、蒲县营销服务部分别收到保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据了解,国寿财险这两家营销服务部均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编制虚假材料的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寿财险古县营销服务部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该营销服务部2014年承保的部分玉米种植保险业务,存在实际种植农户与承保农户不符以及将赔款支付至个别村民账户进行二次分配赔款的问题,分别涉及保费0.19万元、赔款0.4万元。时任国寿财险古县营销服务部经理王淑芳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国寿财险蒲县营销服务部2014年承保的部分玉米种植保险业务,存在未严格审核投保资料、将实际投保农户按照少数农户进行“并户”承保,以及将赔款支付至个别村民账户进行二次分配赔款的问题,分别涉及保费6.21万元、赔款2.91万元。时任国寿财险蒲县营销服务部经理刘文明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保监会表示,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决定对国寿财险古县营销服务部罚款10万元;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九条,对王淑芳警告,并罚款1万元。
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保监会决定对国寿财险蒲县营销服务部罚款10万元;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九条,对刘文明警告,并罚款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寿财险古县营销服务部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该营销服务部2014年承保的部分玉米种植保险业务,存在实际种植农户与承保农户不符以及将赔款支付至个别村民账户进行二次分配赔款的问题,分别涉及保费0.19万元、赔款0.4万元。时任国寿财险古县营销服务部经理王淑芳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国寿财险蒲县营销服务部2014年承保的部分玉米种植保险业务,存在未严格审核投保资料、将实际投保农户按照少数农户进行“并户”承保,以及将赔款支付至个别村民账户进行二次分配赔款的问题,分别涉及保费6.21万元、赔款2.91万元。时任国寿财险蒲县营销服务部经理刘文明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保监会表示,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决定对国寿财险古县营销服务部罚款10万元;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九条,对王淑芳警告,并罚款1万元。
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保监会决定对国寿财险蒲县营销服务部罚款10万元;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九条,对刘文明警告,并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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