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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实施!保险消费投诉新规发布

时间:2024/2/19 14:20:00 | 来源:保险消费投诉处理规范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保险消费投诉处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本文件适用于消费者进行保险消费投诉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保险中介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参照本文件执行。保险消费投诉是指消费者因购…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保险消费投诉处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消费者进行保险消费投诉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保险中介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参照本文件执行。

保险消费投诉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保险产品或者接受保险相关服务与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产生纠纷,并向保险机构主张其民事权益的行为。

《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险机构组织管理


1、制度机制


保险机构应建立消费投诉处理各项制度和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建立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 消费投诉处理流程;

• 各部门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职责;

• 内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协同处理等机制。 


(2)建立内部建设管理机制。包括经营指标设置、产品开发、销售管理、客户服务、操作流程、激励机制等。


(3)建立溯源整改机制。

• 定位问题。对投诉人的投诉事由进行归类,找到影响投诉人体验的致诉环节。

• 分析数据并找到原因。对投诉涉及的问题,从制度、流程、系统和执行等方面深入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制定并执行解决方案。形成整改举措,明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 监督并评估结果。定期追踪各项整改工作进展,实现投诉问题闭环管理。


(4)建立信息披露机制。

• 披露内容,如投诉渠道、投诉处理流程、年度投诉数量、投诉业务类别、投诉地区分布等内容;

• 披露渠道,如营业网点、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渠道;

• 披露方式,可采用年报、社会责任报告等方式。


(5)建立投诉考评机制。

• 考评对象:各级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机构负责人,产品开发、销售管理及客户服务等相关部门人员;

• 考评内容:消费投诉情况及投诉处理工作情况;

• 考评应用:进行综合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可应用于薪酬分配、职务晋升等。


(6)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保险机构投诉管理负有责任或投诉处理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包括管理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7)制定重大消费投诉处理应急预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人员及岗位设置


保险机构应合理配备投诉处理工作人员及岗位,负责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人员:分管投诉处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诉管理部门负责人、投诉经办人; 


(2)岗位:投诉管理岗、投诉处理岗。


3、资源与配置


保险机构应配置投诉接收渠道、投诉处理系统等方面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 


(1)设置投诉接待区域,配备录音录像等设备;


(2)设置投诉渠道,包括开通客服热线,开发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建立营业网点等投诉通道; 


(3)建立投诉处理信息化系统


(4)配置其他开展投诉处理工作必要的资源支持和保障。


二、投诉处理流程


1、投诉提出。投诉人可通过保险机构公布的投诉渠道,包括客服热线、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营业网点等,提出消费投诉,提供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基木情况、投诉事项。


2、投诉撤回。投诉人可通过电话、信函、现场、官网、移动客户端等渠道进行投诉撤回.投诉处理程序自保险机构收到撤回申请当日终止。


3、投诉处理。保险机构收到消费投诉后,应立即启动投诉处理流程,主要流程如下:

(1)投诉信息登记;

(2)投诉情况调查;

(3)协商处理方案;

(4)处理决定告知;

(5)在投诉处理信息化系统结案。


4、投诉核查。投诉人收到处理决定后,如果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消费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其上级机构书面申请核查。核查机构应当对消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核查,作出核查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核查内容包括处理过程、处理时限和处理结果。


5、投诉归档。保险机构应对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档案进行归档。归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材料、电子数据和音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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