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改革9月19日正式实施!对车主们有哪些影响?
9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总的来说,《指导意见》是为了解决好车险领域的复杂问题,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具体来看,与车主密切相关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交强险保额提高
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从1.21万提高到1.99万: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2、商业三责险最高限额提高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3、商业险主险责任扩大
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支持行业开发附加险产品,如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
4、商车险产品更为丰富
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
引导行业规范增值服务,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的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
5、商业附加险费用率下调
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6、费率系数范围有调整
引导行业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后,商车险基准保费价格将大幅下降,预计消费者的实际签单保费也将明显下降。
改革前后对比图↓↓↓
总的来说,预计改革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可以实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