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保尔保险网!登录|免费注册
客服热线 右上角图片(空白)
保尔保险网 > 保险热点 > 保险中介将迎来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银保监会定调2019监管方向

保险中介将迎来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银保监会定调2019监管方向

时间:2019/1/21 8:45:16 | 来源:保尔
保险中介将迎来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2015年9月,原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2018年7月,银保监会又在《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就“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进行了定义,并就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

保险中介将迎来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

2015年9月,原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2018年7月,银保监会又在《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就“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进行了定义,并就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问题做出了规定。随着2019年《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即将正式颁布实施,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将迎来中国特色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落地元年。(中国保险报网)

2015年9月,原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要坚持以有利于个人代理人职业规划、有利于保险业务发展、有利于有效监管为原则,支持保险公司和保监局大胆先行先试,探索鼓励现有优秀个人代理人自主创业、独立发展。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改革现行个人代理人模式,缩减管理团队层级,完善以业务品质为导向的佣金制度和考核机制。

时隔三年后的2018年7月,银保监会又在《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就“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进行了定义,并就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问题做出了规定。随着2019年《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即将正式颁布实施,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将迎来中国特色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落地元年。

近年来,关于怎样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监管层以及业界均展开了积极的研讨、探索和尝试,但截至目前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可推广和借鉴,甚至在许多习惯于传统团队型保险代理人发展模式的保险公司,存在消极抵制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的现象。据了解,作为一家全国性保险中介企业,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厦门)有限公司近两年来在探索尝试建立“独立个人保险经纪人制度”上积累了一些做法和思路,近日,《中国保险报》记者专访了享安经纪董事长刘军。

记者:国内保险业界对于建立中国特色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的期待由来已久,那么目前国外有哪些成熟的做法和经验?

刘军:据我了解,国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有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比如在美国、日本和英国的保险营销业,呈多元化保险代理人制度现状,其中,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美国为例,所谓独立代理人,是指具备独立代理人资格,能够销售多家寿险公司产品的代理人,也称多家代理人,是美国为保险销售人员所做的特殊设计。其中,美国西北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营销员团队,靠6000余名独立代理人销售,仍然跻身于美国最好的寿险公司行列。

从国外经验看,美国的独立代理人机制推行已有30年,目前一半以上保险代理人为独立代理人。在英国,当消费者不知道自己应该选择哪类保险产品时,就会向独立财务顾问寻求帮助。在这里,独立财务顾问发挥着独立保险代理人的作用。

1992年,保险代理人制度由友邦保险引入中国大陆地区,率先在上海市实践,从此成为中国保险业多年高速发展的原动力之一。随着2007年保险中介在国内全面兴起,陆续出现了多种样式的类似独立代理人制度,比如以独立个人营销展业的社区门店主、个人工作室负责人、独立结佣的个人绩优代理人、专属代理人,这些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立代理人雏形。

记者:您是怎样理解银保监会在《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定义?

刘军:《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三十七条明确定义“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团队型个人保险代理人”和“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 “团队型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与其他个人保险代理人组成团队,接受团队的组织管理的个人保险代理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不依托任何团队的个人保险代理人。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独立个人代理人仅限一家经营机构执业登记”,这表明,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主体公司均可以发展独立个人代理人,至于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制度化监管,包括市场准入等,与“个人代理人”一致。我们认为,由于涉及具体的落地执行,即将颁布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还将会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展业、自我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制度化解读与细化。比如,怎样充分体现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独立性、专业性、合规性”?需要在2019年逐步创新实践和总结完善。

记者:享安经纪如何理解并探索尝试“中国特色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中的“独立性、专业性、合规性”?

刘军:我们认为,全国性专业化、集团化保险中介企业与生俱来具有落地生根“中国特色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的优势。近年来,享安经纪一直致力于探索 “独立保险经纪人制度”,引领保险营销业界精英加入享安在线保险经纪事业平台,站在客观、公正、独立的第三方立场,接受消费者委托,提供独立的专属保险经纪服务,并且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事实上,享安经纪也存在“团队型个人保险经纪人”与“独立个人保险经纪人”,其中在建立“独立个人保险经纪人制度”上,着重强调了“独立性、专业性、合规性、可持性”。

一是经营管理专业化。享安经纪创建了独立保险经纪人“黄埔军校”——“传习书院”,重点培养独立保险经纪人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专业化能力。

二是后援支持平台化、系统化。构建中国特色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搭建第三方专业独立的业务经营管理大数据平台。基于这种认识,我们投入巨资为独立保险经纪人建设了“全向式业务核心系统”、“嘀嗒理赔服务系统”、“独立保险经纪人享保展业服务系统”、“独立保险经纪人驾友保展业服务系统”、“SAAS预付卡履约责任保险展业服务系统”。

三是产品服务多元化、数据库化。事实上,根据美国、日本和英国发展独立代理人制度的经验,如果独立保险代理人、独立保险经纪人只提供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相对于客户需求而言,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独立保险经纪人就不能够做到产品组合服务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尤其是独立性不能充分的体现。为此我们建立的独立保险经纪人产品服务数据库包括了32家寿险公司、30家财产险公司的2000余款保险产品,并且不针对独立保险经纪人设定导向性产品销售政策,全由独立保险经纪人自主优选和组合,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服务。

记者:通过贵公司的实践,请谈谈享安经纪对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有哪些思考和建议?

刘军:享安经纪十分期待银保监会正式颁布实施《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因为这个监管规定的如期颁布并实施,将为业界推进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独立个人保险经纪人制度提供法规依据。我个人认为,按照保险营销行业“二八定律”,目前800多万保险营销员中,可能会有160万销售精英将有兴趣、有可能向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独立保险经纪人方向转型,这或将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保险代理人制度。

应当看到,基于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独立个人保险经纪人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因此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独立个人保险经纪人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有着很高的要求和标准。为了更好的推进独立保险代理人制度,享安经纪向全行业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建议尽快成立全国性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协会应当承担起制订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独立个人保险经纪人的市场准入与退出评价体系,以及审批备案责任,实行专项管理。比如在准入标准上明确大专以上学历,从业至少五年以上等。

二是建议由全国性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协调,以保险类高等院校为载体,建立全国性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独立个人保险经纪人制式化培训体系,比如凡申报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独立个人保险经纪人资格的,需至少参加三个月的高校系统化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三是建议允许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全国性专业化、集团化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试点先行,向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独立个人保险经纪人提供业务经营管理、专业培训、产品服务大数据管理平台及挂靠执业登记服务。

四是建议从监管层面给予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独立个人保险经纪人经营许可及个体法人实体身份,允许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独立开具代理费、经纪费收入发票。


分享到: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免责声明| 信息披露|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保尔保险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QQ:764075638    保险QQ群:27884889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与政七街交叉口思达数码大厦7层    电话:0371-66666682    4006-566-682    传真:0371-61664444

邮政编码:450008    豫ICP备17036580号 豫ICP备17036580号-3    E-mail:764075638@qq.com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016号

郑州市慧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 电话咨询

  • 0371-66666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