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重疾确诊不赔?医保卡外借差点误大事!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保法》第八十八条
一个真实的案例
2016年10月客户张先生购买了华夏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2016),保额10万。
2017年5月,我们接到张先生的报案:因为“急性心肌梗死”住院治疗。
然而,我们的理赔人员在常规的审核、调查中发现,当地的另一家医院,有张先生既往因脑梗塞住院治疗的病例。
按照公司的规定,需要对客户既往住院情况重新评估,那么,此客户将不能购买重疾产品,同时,住院后购买的产品将不承担保障责任。
感觉要凉凉了…
不是所有的客户都有这么幸运
张先生是幸运的,理赔人员是负责的,
但是,
如果客户本次不幸罹患的是脑梗塞;
如果客户的自证时的检查结果存在异常;
如果我们的理赔人员稍有懈怠,
按照客户要求放弃理赔;
……
那么,真相将被掩埋,客户的利益也将得不到主张。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因为客户医保卡外借。
医保卡外借将造成的严重后果!!!
保险行业内,因为客户医保卡外借的拒保、拒付案例层出不穷;
同时,国家也在各个渠道宣传规范社保卡使用,因冒用身份骗取社保、医保费用构成犯罪的案件也屡见不鲜。
首先,马上收回医保卡,避免一错再错;
其次,积极准备自证材料;
1、如果是医保卡外借买药,一些诸如感冒、发烧或是跌打擦伤的小药品,不会影响核保结论,自然也不会影响到理赔;
2、如果是医保卡外借治疗留下“痕迹”的疾病,如阑尾炎、骨折等等,那么提供被保险人的复查或有针对性的体检资料,以证明非本人患病,也不会影响核保、理赔;
3、如果借出用于诊治像高血压、甲亢、糖尿病之类的慢性病,因为这些疾病易受药物控制,即便提供体检资料,也很难自证。那么,将有很大可能性不能承保,同样,不如实告知,理赔也将会受到重大影响。